咨询电话:400-6680-093
教务工作
当前位置: 主页> 教务工作> 正文
关于我校设立成人教育类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
浏览:1426

  为提高我校报读成人教育学生的考试成绩,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,提高考试通过率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
  一、评选范围


  在我校报读成人学历教育且正式入学的学生


  二、基本条件


  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遵纪守法;


  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评选期间未受任何处分,不散播负能量,不诋毁学校;


  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学习成绩良好,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。


  三、奖项设置


  一等奖:2名(高起专、专升本各1名),奖金1000元/人;


  二等奖:4名(高起专、专升本各2名),奖金800元/人;


  三等奖:6名,(高起专、专升本各3名),奖金500元/人。


  四、评选办法


  (四)奖学金采用考试分数(占比70%)及日常综合表现(占比30%)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。


  (五)日常综合表现


  1.培训过程中认真观看培训视频,根据观看时长排名计分;


  2.在班级群里主动参与讨论,对于教务老师推送的作业积极反馈完成,由各班主任推荐打分排名。


  五、评选程序


  (六)每年8月份,教务处根据在校生人数,讨论每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;


  (七)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,开展评定,组织申报;


  (八)评定结果在本校微信公众号号上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,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我校发文表彰;


  (九)奖学金于名单确定后3个工作日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。


  六、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我校办公室所有,希望广大学员积极行动起来,做到考前认真复习,考中遵纪守法,考后成绩突出。

 

杭州人才开发专修学校

2020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