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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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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1月学考和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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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考试院(考试中心、招生办)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浙教考〔2018〕46号)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考〔2017〕116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0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学考”)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(以下简称“选考”)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报名

(一)考试科目

1.学考考试科目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含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)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)。

2.选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)。

(二)报名对象

1.学考报名对象:省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。

在校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,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,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各科目学考。每科一次机会,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。外语首次考试“一考两用”,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。

2.选考报名对象: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高三学生和社会人员。考生在报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。

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,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。每生限选考3科,每科最多报考2次。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。

(三)报名办法

1.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

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。网上输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,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16日。

2.报名信息网上输入

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zjzs.net)“2020年1月学考和选考报名系统”,认真阅读报名要求,网上签订《诚信承诺书》,如实录入报名信息,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。

3.报名信息现场确认

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,办理报名资格审查、缴费、摄像、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、确认等手续。逾期(时)将不予办理,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。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。

  考试时间

日期

考试科目

考试时间

学考

选考

1月6日

星期一

上午

历史

8:00-9:00

8:00-9:30

物理

10:30-11:30

10:30-12:00

下午

地理

13:30-14:30

13:30-15:00

数学

16:00-17:20

1月7日

星期二

上午

化学

8:00-9:00

8:00-9:30

思想政治

10:30-11:30

10:30-12:00

下午

生物

13:30-14:30

13:30-15:00

语文

16:00-17:20

1月8日

星期三

上午

外语

9:00-11:00

下午

技术

13:30-14:30

13:30-15:00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考试项目的费用。

(二)残疾考生在学考选考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《教育部 中国残联关于印发<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7〕4号)执行。

各地要通过中学、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,尽早将报名时间、报名办法周知考生,确保考生知晓相关考试招生政策。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报名各项工作,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,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。要以“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,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,优化考生服务,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浙江省教育考试院

                   2019930